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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鹅英语倒闭是否涉嫌诈骗临沂 企鹅英语下载安装

zxc2023-06-07企业英语1

一、德邦物流招聘信息是否涉嫌诈骗?

这招就是老崔提出来的 德邦只想招人搬货,什么名义都是招搬运工,所谓锻炼员工什么的,都一样。

门店营业员也是搬货的,没什么区别,最主要是廉价搬运工,快递不缺人,德邦快递才几个人用啊

二、冒用他人房产抵工程款是否涉嫌诈骗?

冒用他人身份证明等的方式进行房屋抵押的,是属于诈骗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按诈骗罪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自己冒充的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人把房子进行抵押这种情况,能不能算是诈骗还必须考虑到冒充的人员的目的,如果是为了非法占有钱财的话,就是属于诈骗,

三、因涉嫌诈骗罪身患重大疾病是否可以申请缓刑?

批准逮捕的,最终判处缓刑的可能性比较低,一般是判处实刑。

但如果积极退赔,认罪悔罪,取得对方谅解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涉案数额不是巨大的,也可以判处缓刑。法条链接:最高法〈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10.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四、常见犯罪的量刑(七)诈骗罪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四、借款人涉嫌诈骗被判刑。担保人是否应该全额还款?

  借款一事是否和诈骗有关?如无关,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有关联,也要分清担保人是否存在过错:

1、担保人不存在过错,根据合同的主从关系,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不依赖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即从合同要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成立、生效的前提。既然,主合同为诈骗行为是无效的,当然担保人就不承担责任。

2、担保人有过错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五、卖家故意给买家少发货、发别的低价值货、空发货是否属于虚假发货,是否涉嫌诈骗?是否可以报警?

这种行为属于虚假发货,并涉嫌欺诈,在金额超过2000元时可以报警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规定: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扩展资料:部分情况及处理方法:

情况一:购买的是自动充值的商品自动充值的商品是系统自动判断进行发货操作的,故不存在卖家虚假发货的情况,若未收到交易的商品,可以发起为未收到货的维权。

情况二:购买的是虚拟商品虚拟商品交易超时付款时间比较短,自动发货商品24小时、其它虚拟商品3天。请关注超时,及时申请退款,避免在未收到货的情况下,交易打款卖家。

情况三:购买的是实物商品物流信息不是卖家点击发货就会立即出现跟踪记录的。

如果卖家在买家付款后72小时内发货(如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此时间段内没有物流跟踪记录或者物流信息与买家收货信息不符合,可以申请退款。

退款成功后,可以对卖家发起违背发货时间承诺的维权,客服核实情况后会对卖家进行处理。

六、卖家故意给买家少发货、发别的低价值货、空发货是否属于虚假发货,是否涉嫌诈骗?是否可以报警?

这种行为属于虚假发货,并涉嫌欺诈,在金额超过2000元时可以报警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规定: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扩展资料:

部分情况及处理方法:

情况一:购买的是自动充值的商品

自动充值的商品是系统自动判断进行发货操作的,故不存在卖家虚假发货的情况,若未收到交易的商品,可以发起为未收到货的维权。

情况二:购买的是虚拟商品

虚拟商品交易超时付款时间比较短,自动发货商品24小时、其它虚拟商品3天。请关注超时,及时申请退款,避免在未收到货的情况下,交易打款卖家。

情况三:购买的是实物商品

物流信息不是卖家点击发货就会立即出现跟踪记录的。如果卖家在买家付款后72小时内发货(如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此时间段内没有物流跟踪记录或者物流信息与买家收货信息不符合,可以申请退款。

退款成功后,可以对卖家发起违背发货时间承诺的维权,客服核实情况后会对卖家进行处理。

七、公司涉嫌合同诈骗,身为普通员工兼小股东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

先说答案,单位犯罪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追究员工的刑事责任的。

所谓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团体等社会组织,为了给本单位牟取非法利益,或者为了维护本单位的局部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或经单位负责人决定,而故意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不履行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依 据我国《刑法》第31条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那么,如何认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呢?

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受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八、请问涉嫌诈骗三万元,但是已经自首,而且也已退还所有钱款。如果拘留要多少天,是否会判刑,刑期多久?

你好,回答如下:

1.诈骗3万元已经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

2.刑拘多久,这个已经触犯了刑法,不是只要刑拘就可以了,是要被判刑。

3.至于你说的刑期多久,则要根据你们当地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了,3万元是处于数额较大呢还是数额巨大,如是数额较大,则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是巨大,则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法律规定的。

4.前面说的都还没有考虑情节,你说的已经自首,刑法中第67条也已经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退赃,则属于你认罪态度好,法院一般会酌情轻判一点,至于判多久,则还有其他因素的考量,你给的信息量不够,无法给出具体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