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剑桥学派是如何看待新古典学派
新剑桥学派新剑桥学派是现代凯恩斯主义的另一个重要分支。在理解和继承凯恩斯主义的过程中,该派提出了与新古典综合派相对立的观点,试图在否定新古典综合派的基础上,重新恢复李嘉图的传统,建立一个以客观价值理论为基础,以分配理论为中心的理论体系。并以此为根据,探讨和制定新的社会政策,以改变资本主义现存在分配制度来调节失业与通货膨胀的矛盾。
目录
新剑桥学派概况
新剑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
新剑桥学派的理论渊源
学派的主要理论观点
新剑桥学派税收思想
新剑桥学派概况
在凯恩斯主义形成之前,新古典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曾先后在英国剑桥大学长期任教,因此新古典学派又称"剑桥学派"。
第二次大战后,在与新古典综合派的论战之中,剑桥大学的琼·罗宾逊、卡尔多、帕西内蒂等学者提出了与新古典综合派相对立的主张,由于他们的理论观点完全背离了以马歇尔为首的老一代剑桥学派的传统理论,因而被称为"新剑桥学派"。
剑桥新帕拉图主义者都有谁?
大家公认这个组织的创始人是本杰明•惠科特(Benjamin Whichcote,1609—1683年)。惠科特被认为是“主心人”。亨利•莫尔(Henry More,1614 —1687年)、拉夫•卡德沃斯(Ralph Cudworth,1617—1688年)和约翰•史密斯(JohnSmith, 1616—1652年)3人是著名的剑桥柏拉图主义者(卡德沃思是达默里斯•卡德沃斯的父亲,达默里斯是约翰•洛克的终身朋友,也是他最后几年住所的女房东)。
其他有记载的剑桥柏拉图主义的代表人有纳撒尼尔•卡尔福维尔(NathanielCulverwell, 1619—1651 年)、彼得•斯德瑞(Peter Sterry,1613—1672 年)、乔治•拉斯特(GeorgeRust,约 1670年)、约翰•沃辛顿(John Worthington,1618 —1671 年)、西蒙•帕特里克(Simon Patrick, 1626—1707年)。
惠科特、莫尔、卡德沃思、史密斯都与埃玛纽埃尔大学(Emmanuel College)有联系。加尔文主义是当时的主导性教义,受到了剑桥新柏拉图主义者的反对。亨利是该组织中最活跃的成员。